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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高标准倒逼“湖北制造”转型升级 湖北开启标准化工作改革新征程
发布时间:2017-02-16 浏览次数:2554次 发布者:湖北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  “从2017年起到2020年,湖北将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,基本建成支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技术标准体系,通过打造‘湖北标准’新优势倒逼‘湖北制造’转型升级。”近日,记者就湖北省政府此前出台的《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的相关内容,采访了湖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。

  标准是质量的基础和依据。在经济新常态下,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、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,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增长转变,都离不开标准化的引领和支撑。

  据统计,截至目前,湖北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共1021项,其中农业类标准587项、工业类标准337项、服务业和公共管理类标准97项。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,有效地支撑了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。湖北主导或提出研制国际标准24项,承担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250项、行业标准4804项,增强了市场竞争话语权。农业标准发挥技术载体作用,促进了绿色农业发展和增产增收,如《早熟马铃薯深沟高垄全覆膜栽培技术规程》等系列地方标准的实施,可让马铃薯亩产从2000余公斤增加到4400公斤。湖北在各行各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,全省建设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455个,确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62家。

  湖北省质监局副局长詹永杰表示,目前湖北标准化现状已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主要表现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,标准老化缺失、水平不高等,难以有效支撑经济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。另外,标准化配套政策不完善,缺乏有效的支持、引导和激励制度。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,标准创新与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融合不够,制约了标准化效能发挥。标准化领军人才和专业队伍有待提高,标准化研究及实施监督工作基础相对薄弱。

  为解决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,《意见》提出了改革的总体目标,即到2020年,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,基本建成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技术标准体系,让“湖北标准”成为质量强省的重要支撑。

  “过去讲到标准,一般都会认为是国家下发的统一标准。但在市场经济中,还有很多标准是需要协作相关方来相互协调的。”湖北省质监局标准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目前标准的市场化改革,是把标准的作用从管理向协同方向转变,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。因此,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成为了湖北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。

  记者梳理文件发现,2003年至2004年,国家标准委以中国标准化协会为试点,制定和发布了一些协会标准。2010年至2012年间,国家标准委又鼓励创建和发展联盟标准。这两次尝试,为《标准化法》探寻改革之路奠定了基础。业内人士认为,在这几年尝试中形成的一些协会标准和联盟标准,也为团体标准在中国的出现和合法化奠定了实践基础。

  事实上,早在2010年,湖北就出台了《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》,此次《意见》的出台,是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再次深化和加强。此次改革将从3个方面发力,即整合精简优化地方标准,放开搞活企业标准,培育发展团体标准。《意见》提出,放开搞活企业标准,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,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,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。詹永杰解读《意见》时表示,将在企业标准上放权松绑,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制定、实施标准。以后,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只需在网上自我公开声明,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,不必再报送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。

  “目前,一旦出现质量、安全、环境等问题,公众首先会质问有没有达标,有时制定标准的相关政府部门会陷入舆论漩涡。这说明当下仅靠政府批准制定发布标准的管理方式已经过时。”武汉一家企业负责人直言,在多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,标准应该是由相关专家、企业研发人员等共同协商制定的技术产品,今后将会形成由市场行为主导标准化的模式。( 张雪燕 吴 婷 中国质量报 记者 张 华)